市城投公司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按照创建示范党支部有关党员活动室标准要求,经装修设计,公司党员活动室基本具有“八有”标准,能够承担党支部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场所职能。为了更好的搞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公司支部负责,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进行日常管理。
二、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严格管理,不得随意更改、外借或丢失。
三、活动室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四、活动室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用后按原样摆放好,不得随意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五、室内书籍报刊杂志借阅,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活动室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整洁。
七、在党员活动室参加党务活动室,参加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组织委员做到签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