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我公司现将部分资产(房产、土地)使用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详情可登录我公司官网(jstz.ezhou.gov.cn)查询。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3日16时止
报名地点:鄂城区滨湖南路住房公积金6楼6008室
联系人、电话:金先生 027-60698396
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招租竞价须知》
(以上招租信息在鄂州日报和城投官网同步发出)
招 租 竞 价 须 知 | |||||||||||||||||||||||||||||||||||||||||||||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国有资产出租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公司现将部分国有资产(房产、土地)使用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就国有资产详情和公开招租竞价行为订立如下:
第2、3项资产有原承租人,租金起始价为竟租起始价,不设保留价。原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一、符合条件的竟租者: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无不良记录的公司或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2、符合条件的意向公司或企业、个体工商户须在《招租竞价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招租报名处登记报名。身份为法人的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上述资料外,还必须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公章或手印)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意向承租人承诺完全知晓并愿意遵守本须知的全部条款。 二、缴纳竟租保证金 1、报名时,意向承租人须按《招租竞价须知》规定的时间、金额、要求缴纳竟租保证金、并及时将交款凭证复印件送交报名处,供登记人员核实确认、进行登记编号。 2、竟租成功后,承租人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及首年租金一次性汇至本公司指定账户。 3、承租人的竟租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至原账户(不计息)。 4、竞拍未成功,且意向承租人无违约行为,相应的竟租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收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鄂州市分行 银行账户名: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银 行 账号:2034 2070 0001 0000 0222 961 三、参加现场竞价 1、已取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承租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竞价会现场,凭《招租 竞价须知》签字盖章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进入专设的竞价区参加竞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竞价的权利。 2、意向承租人可以亲自出席竞价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竞价会,但应当向代 理人出书面的委托文件,且同意在授权不明时,视为特别授权,意向承租人对委托代理人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3、公开竞价前,主持人将宣读《竞价规则》、对竞价标的物进行简单介绍。意向 承租人应对标的物有明确认识,完全了解《竞价规则》后开始报价。 4、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密封报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竟租标的物一经开始竞价,意 向承租人现场出示盖公章的《竞价人报价信息单》,最高报价者为该标的物承租竞得人。此后再报价的视作无效报价。 四、成交确认 1、通过公开竞价确认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确认成交法律效力,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租人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三万元整,汇至本公司指定账户。 五、违约责任 意向承租人必须对自己的竞价行为负责,遵守有关规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作意向承租人违约,其竟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相关损失的权力。 1、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