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
预算信息公开内容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 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能
⑴贯彻执行土地储备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参与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计划。
⑵组织实施国有土地收回、土地收购、征收等工作。
⑶负责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及为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等工作。
⑷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与管理。
⑸ 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土地供应工作。
⑹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编制人员16人(本级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财政供养人数21人(本级16人),其中:在职16人,待编3人,退休人2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42.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31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2.31万元。
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42.31万元。
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9.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性支出25.54万元。
(二) 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242.31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6.34万元,增长37.69%,安排情况如下:
全部为基本支出比2015年预算增加74.32万元,增长44.24%,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69.1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47.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性支出25.5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