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能
⑴贯彻执行土地储备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参与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计划。
⑵组织实施国有土地收回、土地收购、征收等工作。
⑶负责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及为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等工作。
⑷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与管理。
⑸ 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土地供应工作。
⑹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单位构成
鄂州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决算单位为鄂州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本级。
3、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6人(本级16人);财政供养人数20人(本级16人),其中:在职15人,待编3人,退休人2人。
二、公务接待情况
我中心本年公务接待支出在“事业支出—公务接待费”科目列支,本年实际支出额度为1526元,与年初预算2900元相比节约1374元,比2015年决算实际支出额度3008元减少1482元,主要是我中心厉行节约,严把经费支出关;
我中心2016年共计接待外地金融机构业务来访人员3批次,共计24人,其中:来访单位17人,我单位陪同人员7人。
三、因公出国(出境)情况的说明
因公出国(出境)业务在“事业支出—因公出国出境”科目核算,2016年无此项开支,该科目实际列支0元。
四、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公开情况的说明
我公司未实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用的支出在“事业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列支,2016年列支金额为113879.62元,比年初年预算10万元增加了13879.62元。主要原因:一是我中心预算此项费用为2台小车,实际开支为3台小车;二是我中心土地收储业务、地块控违、巡查力度大,以及被称作”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城投公司近年来承担的全市城建重点项目增多以及融资任务逐年相应递增,各重点工程的协调和工地巡查监管工作相应增加,融资渠道拓展使得车辆运行成本相应增加;三是车辆使用率过高且年限长,绝大部分车辆车况较差,维修费用也较高。
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在“事业支出—公务用车购置科目核算”,2016年未购置新车。中心现有3台小车开支,1台为2007年9月购置的东风日产天籁,车牌为鄂G51885;1台为2007年6月购置的日本三菱吉普,车牌为鄂G17369,1台为2009年3月购置的鄂GWO167丰田凯美瑞。
鄂州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