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城投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发布时间:2015-05-22 08:54:31/浏览:26808
询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鄂州城投公开发行2015年公
司债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采购单位:市城投公司
采购方式:询价
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鄂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5年成立的国有企业。鄂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本公司履行国有资产出资者职责。本公司主要负责建设和维护鄂州市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全市国有土地的收购、储备和经营业务;代表市政府参与重大投资项目,发挥投资导向作用。本公司拟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发行债券项目”),本次拟发行12-15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债券,我公司依据鄂州市财政局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函的要求,对该项目有关我公司财务年度跟踪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服务费进行询价来确定审计师事务所。
一、项目名称:鄂州城投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二、服务费:报价不得高于25万元。
三、计划下达函号:鄂州财采计【2015】624号
四、审计机构条件:
报价人是响应邀约、参加询价方式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并应当具备如下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需有审计5家以上成功发行城投债的审计经验。
3、近三年内未受政府部门及行业监管部门的任何处罚。
4、并提供近期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注师人数及无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
五、 提交材料: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一)价格部分
本期债券会计及审计业务按打包方式一次性报价;报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报价表格式参见附件一)
(二)资格证明文件和基本情况部分
1、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⑴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⑵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⑶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⑷投标人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由取得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投标,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格式参见附件二)。
2、投标人基本情况资料
⑴投标人简介,具体介绍投标人主营范围、组织机构、人员状况、营销模式、服务网络(省外公司需注明在湖北省内所设机构的性质与状况)、历史经验以及针对本项目的实力与优势;
⑵投标人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三)技术及服务部分
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综合实力方面
需提供在2014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百强所的排名
2、需提供鄂州城投发债审计方案
3、关于拟派出的项目团队组成、人员资历情况
⑴、总负责人
总负责人的选派,反映了投标人对本期债券的重视程度。
⑵、项目组构成
项目组成员对账务、审计 等工作有重要作用。
(3)投标人承诺团队人员长驻项目。
4、账务处理及审计的时间计划
(四)服务内容、标准和承诺
⑴服务内容:对鄂州城投财务年度跟踪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出具债券发行相关的审核报告等
⑵服务标准:完全符合发债要求
⑶服务承诺: 2015年6月底之前必须完成该项工作。
(五)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由取得授权的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后加盖公章密封装订一式4份。
六、询价文件获得截止时间:2015年5月28日下午5:00时(北京时间);地点: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滨湖南路市城投公司大楼五楼)。
七、参加询价单位必须在领取询价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上午11:00时前,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报价文件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4年5月29日上午11:30开标。
十、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地址: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滨湖南路市城投公司大楼五楼);
2、邮政编码:436000
3、联 系 人: 张建宏
4、电话/传真:0711-3282262
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